放宽加入、恢复越南国籍时,仍保留外国国籍的条件
这项修订和补充《越南国籍法》若干条文的法律,将有许多值得关注的新内容,例如放宽加入或恢复越南国籍时,仍保留外国国籍的条件。
这项修订被认为,已及时解决许多越侨在希望返回越南永久居住时遇到的法律问题。
具体,该法律准许在获得恢复越南国籍时,更灵活地保留外国国籍。
据此,对于某些对象如:在建设和捍卫越南祖国事业中,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士,其亲生父亲或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是越南公民,就有资格获得加入或恢复越南国籍,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场合,允许他们保留外国国籍:(i)保留外国国籍符合该国籍的法律;(ii)不使用外国国籍以伤害机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不侵害国家安宁、利益及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社会秩序安全。
扩大在公共领域的就业机会
2025年《干部和公务员法》已补充一项重要内容:首次允许国家机关与专家、知识份子等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无需强制他们参加公务员考试。
具体,根据该法律第二十一条,机关、组织及单位可签订劳动合同以聘请专家、科学家、企业家、法学家和优秀律师担任公务员领导及管理职位的若干工作;或者,在机关内部人力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签订服务合同,从事业务和专业化工作。
此机制得到政府于2025年在第173号《议定》中详细规定。据此,该《议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可以签订合同的对象包括:专家、知识份子、优秀企业家、经验丰富的人士,无论其是否为国内或国外的个人。
第173号《议定》第二条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外交代表机关、领事代表机关、国际组织代表机关和其他越南驻外机关。准许这些机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根据越南驻外机关法律规定和第173号《议定》的规定,执行管理范围内的一项或多项任务。
开放经营环境
此外,2025年《企业法修订和补充法》也新增一些内容,旨在为越侨在越南的投资、经营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据此,法律减少行政手续,简化企业的注册流程,并允许完全在线上完成。这将让海外越南人无需在越南境内亦可轻松设立公司,并在整个申请过程中保持合规。
与此同时,修订后的法律也更明确地规定股东和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加强对少数股东的保护。因此,即使海外越南人出资较少,仍享有监督、获取资讯和参与经营活动的权利。
此外,关于资金和股份转让以及争议解决的新规定也更清晰、透明的设计,有助于海外越南人安心投资,并在需要时轻松提取资金,同时确保其合法权益。
增加参加对政策提意见的机会
2025年《法律规范文本颁行法修订、补充法》明确规定法律规范文本的公开、发布期限。藉此,侨胞可以快速掌握与投资、土地、国籍、居留、遣返等相关的新规定,以了解他们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该法律也加强对法律文本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要求。藉此,侨胞的各协会、团体及越裔法理专家可以参与对政策调整的辩论或建议,并确保其社群的正当权益。
加强风险保护和辅助
2024年《防打人口贩卖法》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标志越南在扩大受害者保护范围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尤其是在海外的越南公民。
该法律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职责机关在接收资讯、核实和组织营救海外人口贩运受害者方面的职责。这是越南驻外代表机关在公民遭受劳动剥削、被迫非法工作或被骗结婚时,进行干预和辅助的重要法律依据。
此外,根据第三十一条,当发现外国人在越南被贩卖时,职责机关应负起核实并与友国配合的责任,以便按照规定遣返受害者,彰显越南在执行国际法工作中的负责任态度。
第三十七条一项值得注意的新内容是扩大了获得辅助的对象。不仅人口贩卖的受害者,正在被确认的受害者、陪同儿童以及参与救援的亲属也可享有辅助政策。辅助形式包括:医疗照料、法律咨询、职业培训辅助、贷款、艰苦津贴、医保卡、临时住宿安排等所有辅助均以人道主义方式实施,不分别其国籍或居住地等◆
新规定将吸引侨胞返乡回国
与侨胞相关的新规定的同步出台,已彰显越南政府将海外越南人融入国家发展过程的明确政治决心。
首先,灵活地修订《国籍法》是确保侨胞安心返乡回国的根本措施。
准许侨胞保留原有国籍及轻松返回越南国籍,已大大缓解了数以百万计的远离家乡的越南人的心理压力。
与此同时,越南法律首次允许国有企业同海外越南专家、知识份子签订合同。这是一种正名的公认,克服了“匿名工作”的情况,这种情况曾使不少人才在为祖国做出贡献时犹豫不决。
此外,在经营领域,《企业法》的修订也有助加强对海外越南投资者的监管和法律保护。
特别是,允许在越南境内设立线上企业,这是一种现代化的做法,非常适合海外越南人在全球分散的居住环境。
胡志明市律师团的潘茂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