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佔”位置
據市資源與環境廳稱,從2016年至今,市人民議會一共審批了11項《決議》,允許1445個項目回收土地和轉換土地使用目。目前,402個項目(佔28%)已完成,正在建的項目為741個(佔51%)。但其中,仍有302個項目被擱置,即是已過3年仍未展開回收土地。市資源與環境廳正在核查,以從《決議》中取消已登記土地使用計劃超過3年但尚未開展的項目、工程。
在郡、縣方面,古芝縣人委會代表告知,該縣獲市人民議會審批的回收土地和轉換土地使用目的的項目一共有95個,回收土地面積為1686.7公頃。其中,在第84號《決議》,市人民議會通過撤銷當地的10個項目,例如:新盛東幼兒園項目(改變地點),簪樹-美慶街整飭和拓寬項目(在原地進行,不必會收土地),新富忠鄉醫院(投資者財政能力不足)……據古芝縣領導表示,這些項目遲遲不能開展的主要原因是補償安置問題,以及投資商能力不夠。
平政縣人委會主席武德清表示,當地從2015年以來,獲得市人民議會審批回收土地使和轉換稻田與林地使用目的的項目總數一共是244個,其中有71個項目(達標率29%)已完成,在進行的項目是121個(佔近50%);餘下是超過3年未開展且從年度土地使用計劃中除名的項目(52個項目,佔21%)。具體是,一些進度落後的項目:市南面都市區的E區項目,豐富和多福鄉的隔離綠樹項目,新越都市區項目等。項目進度緩慢的主要原因是土地清拆、回收、補償和安置工作等遇上許多困難,其中補償單價未貼近實際市價。此外,部分投資商未真正與地方職能機關配合、徹底解決補償工作的困難與羈絆。
很多問題
本市資源與環境廳廳長阮全勝在解釋為什麼許多項目被暫停或延遲,影響人們的權利被撤銷時,指出了實施過程中的一系列困難和障礙。
具體是場地清拆補償工作遇到了很多困難,導致許多長期項目未能完成,導致項目進展緩慢;補償、輔助和安置政策定期調整和補充,以更惠民的方式,但不適用於根據1993年和2003年《土地法》政策批准計劃的項目。在宣傳和動員方面未獲得高度贊同;對適用於領取補償的組織和個人的政策有時不符合規定,補償價格採用不一致;不充份的安置政策和其他輔助導致了民戶之間的抱怨和比較。
在一些項目中,用於補償、輔助和安置的資金分配不合理,延長了實施時間,並產生了額外經費。另一方面,國家收回土地和投資建設工程時,國家財政預算中用於補償、輔助和安置的投資資金仍然有限。
阮全勝廳長建議國會盡快通過決議,將補償、輔助、安置和場地清理工作分開為一個獨立的項目,以加快投資和建設項目的土地移交。
目前,補償、輔助和安置工作只有在補償和場地清拆項目立定、評估和批准後才能開展。因此,有必要研究這兩個流程之間的聯繫和整合,以提高效率,加快場地的交接。
資金是徵地補償、輔助和安置等相關投資項目的重要瓶頸,因此阮全勝廳長還建議市人委會應優先分配預算資金,用於實施本市的公共投資項目。年度縣級土地使用計劃。
同時,繼續推進土地管理,確保從規劃制定到土地年度管理和使用的連性、公開性和透明度,以有效使用土地,避免浪費;重點審查每項工作的可行性,用地投資項目;堅決處理緩慢開展的工程和項目;定期審查和報告困難和問題,提出並諮詢各部委對取消和加快項目進度實施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