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發生後,現場仍獲維持原狀,而兩名年輕當事人坐在路邊等待交警前來按規定處理。值得一提的是,他們都是耐心等待而沒有使用暴力解決或逃離現場。 結果,交警已進行和解,兩名 青年也同意這種合情合理的解決方法。
上述處事方式可以視為遵守法律方面的積極突破。當然這只是利益衝突而在遵守法律的基礎上獲解決的多起事件中的一小起。
守法並非什麼了不起的問題,也不是僅屬於民眾的義務或官員的減免權限。因為歸根到底,守法正是不管任何人,任何主體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和違反法律。最終目的是讓公平得到保障以及公理得到實施。
也正因此,整個社會已致力將法律回返它應有的位置與確保公理的功能。這也是此前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已立即發文要求重新審議兩名兒童搶麵包案件的原因,因為很明顯,所作出的刑罰沒有幫助公理在社會上得到透徹地實施。
又或者最近的利益衝突熱點,除了處置被確定是犯法的民眾之外,各級權力機關也處置了事件“導火線”的官員、幹部。雖然尚未結束,還引起爭議,但不得不承認法律已逐漸變得有尺度。
在當前擾亂社會秩序事件頻發的背景下,法律從未如此得到遵守的。不久前,范氏明賢代表在國會前指出,民眾的違規行徑是輕是重都受到法律處分,而引致錯誤的幹部就轉換,在嚴格檢討、吸取經驗、集體承擔責任的表面功夫下仍安全無恙。這容易讓民眾以為對他們採用的法律與對幹部採用的是不同的。
此實際情況僅在法律真正得以遵守時才能解決得了。因為只有遵守法律,民眾才有信念。而社會不平等將在法律得到公平地實施而減少。屆時,從民眾乃至官員、政府和企業都明白遵守法律是為自己、為公理,是一個民主、公平、文明社會的真正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