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河內市黃梅郡公安機關領導昨(23)日告知,已按2015年《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條,對犯下“殺害或拋棄親生嬰孩”罪名的21歲嫌犯作出案件起訴《決定》。據悉,她目前的體康仍未康復。該女子是河內市某大學的應屆畢業生。她供述,於本月18日前往男友住所(位於黃梅郡HH靈潭公寓第31層),之後呈臨盆跡象。同日晚上8時許,她在衛生間產下嬰孩,但認為嬰孩沒有呼吸也不哭啼,因此把其放進袋裡。
至晚上8時30分,她把袋子通過衛生間通風窗口扔下公寓大廳。當時,女子男友和堂姐同在房間內,但不知道事情發生。該男子承認,剛與女子相戀1週左右,僅以為女友發胖,而不知道她已懷孕。拋下親生嬰孩的女子稱,今年4月份發現自己懷孕後,便與男友分手。過了1個月後,她又愛上另一人,但僅在3個月後就結束戀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