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希望在越南增资扩产 越日签署交通领域全面合作协议 蔬果出口继续成为农产品亮点 宁顺摆脱贫困乾旱处境勇往直前 丰富多彩工人月开幕 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 陈红河副总理视察 500 千伏电线第3段进度 东海禁渔令违反越南主权 广宁省工时最长 人均收入却处于偏高 数字化转型有助减少烦扰民众及企业 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對學生接送車輛補充規定

〔本報消息〕交通運輸部最近告知,該部已回覆教育與培訓部關於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的建議,其中補充確保對各種服務加緊管理規定。具體是,教育與培訓部的意見認為,目前學生接送車輛服務仍未有法律規定及具體指引文本,交通與運輸部認為,該服務獲列入按合同客運類型並在2018年《陸路法》中獲詳細規定。
某學校的校車在接送學生上下學。(圖源:恒銀)
某學校的校車在接送學生上下學。(圖源:恒銀)
據此,車輛須屬獲簽發經營許可證單位、車輛獲簽發標誌並有行程監察設備。關於對學生接送車輛類型須核查、補充各項法律規定及有具體指引的建議,交通與運輸部告知,正在制定取代有關使用車輛經營和客運經營條件的第86號《議定》的《議定》草案,其中補充了經營單位對行程結束後確保車上不遺留乘客的檢查方案的規定。為降低學生接送活動中的風險,交通與運輸部建議教育與培訓部指導教育與培訓廳指引各學校選擇符合法律規定的經營條件的單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