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每個公寓制定個別方案
關於對本市8幢未經消防驗收就讓居民入住的公寓(居民已入住的住房總數為1637間)具體處理方案,市人委會副主席黃革命表示,本市已指導消防警察、建設廳、各郡、縣委員會和各有關部門配合進行實際檢查,以再次確定所存在的不足之處。其中,若干不足之處已得到克服,但仍缺乏全面性。本市已責成司法廳為遇上法理羈絆的場合處理工作參謀。對於太棘手的問題,將申請政府的指導意見以確保實施效果。本市會致力在今年內徹底處理。
據黃革命副主席告知,本市也會對不確保消防安全條件的公寓採取強制方案。他說:“有一些公寓儘管被處罰,但開發商仍不執行。因此,本市正研究確保法理依據的強制方案,以堅決懲處消防安全 違規行徑。對於各殘舊的工寓, 也須設法克服架構問題。有一些公寓沒有開發商,所發生的問題都由管委會處理。因此,將對每幢公 寓制定個別的處理方案,目前未能提出具體的做法。”
制定管理方案
市消防警察廳在最近向市人委會遞交的報告中指出8幢未經消防驗收就投入運作的公寓所犯的各項違規行徑,其中若干公寓開發商不僅不與消防警察合作克服不足之處,還故意阻礙檢查工作。市消防警察廳向市人委會建議,市建設廳主持與地方政府、消防警察配合經常檢查各公寓以及時作出處理。建設廳參謀、制定對上述8幢公寓、高層大樓處理方案;司法廳研究制定確保法理依據及其他有關條件,以處理、強制各蓄意延長消防安全違規行徑場合的處理流程與手續。
必要時,建議政府總理審批具針對性制裁措施;地方政府經常檢查即將和已讓居民入住的公寓、高層大樓以及時發現違規行為,並提出處理方案,避免發生意外事故;消防警察與各有關機關繼續配合查處正建設或已投入運作的違規公寓、高層大樓;加強為公寓管委會和居民指引有關消防設備使用,保持方法和脫險及救援措施等。
地方政府、消防警察也須負責任
據市律師團陳海德律師表示,對於公寓未經消防驗收就讓居民入住的場合,各有關人委會和消防警察科也須負責任,因為未堅決要求違規單位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實行各克服措施和遵守消防規定。他指出:“若機關、組織和消防單位首長因鬆懈管理消防安全組織、管理、檢查工作,而導致消防事故發生, 必須依法根據損失性質和程度 來對其予以紀律處分或追求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