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岘港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称,岘港市第十区域检察院近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一名两岁儿童颁发出生证。
此前,今年1月20日,岘港市第十区域检察院通过H.T.N.N(35岁,寓住岘港市奠盘坊)的求助申请接收公益民事案件资讯。
根据申请内容,2024年1月27日,她在广义省医院生下孩子T.N。随后,她到原广义省奠盘市奠明乡人委会(现是岘港市)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得知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并获指引办理相关手续以完成出生登记。
然而,后来,T.N患病,需长期治疗。她为单亲母亲,没有亲属协助,必须全身心投入照顾孩子。因此,直到目前, T.N的出生登记手续仍未完成,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基本人身权利。
由于该儿童属于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受损,需依法及时保护,岘港市第十区域人民检察院根据国会2015年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保护弱势群体和公共利益试行工作的第205号《决议》精神,主动介入协助。
岘港市第十区域人民检察院与奠盘坊人委会及相关机关、单位紧密配合,开展卷宗审查和事务法理状态核实,并指导实施必要措施,以确保儿童依法享有出生登记权。
经过短时间的积极配合,奠盘坊人委会已按照其权力完成了相关手续,并直接向T.N发放了出生证,从而确保儿童的基本人身权,为其能够充分享受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政策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