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公函》显示,日前,该部已举派工作团从今年5月29日至6月2日对中国广西与云南的海关局、人民政府进行访问与工作,旨在加强合作与通过共享陆地边界的省份口岸增加两国之间的农产品贸易额。
在工作内容基础上,工作团同中国广西和云南省海关达成共识,配合一起向中国海关总局提议若干内容。其中,早日完成签署“中国海关总局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对关于食品安全要求,检疫与检查两国之间的进出口水产产品《议定书》”手续;审议补充若干生果、各类水产品和若干企业准予向中国出口水产已获越南职能机关检查并达中国海关的248、249号令规定要求;准予我国鲜活水产向云南省各口岸出口,旨在缓解各口岸之间的通关压力,并尽量为企业营造有利条件。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也提议中国海关总局指导广西和云南的海关部门加强交流与交换业务规程工作;更新资讯,及时处理各项羁绊问题,提高通关能力;定期每年11月份举行上述两海关局与越南各职能机关之间的年度轮值会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