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指示》指出:过去期间,全球粮食贸易情况复杂多变,大米价格具有激增迹象,因为若干国家禁止出口大米、减少销售量,若干国家又增加大米储存量,《黑海谷物协议》到期,极端天气现象、天灾及干旱的影响等等。在越南,若干地方出现大力购买稻谷及大米,导致局部性的供求失衡并引发国内稻谷及大米的价格居高不下。
为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国家粮食稳定安全,同时发挥了在稻米生产方面的潜能及优势和出口市场的机会,提高民众的收入,避免投机、非法牟利情况并导致市场不稳及越南大米的威信,政府总理要求相关部委及机关部长及首长;省与中央直辖市人委会主席;越南粮食协会主席以及大米出口商集中指导并坚决开展若干任务,例如:确保年度生产逾4300万吨稻谷的目标,主动调度大米生产、经营及出口活动;及时辅助生产者及商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