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在阮富仲總書記主持下,黨中央書記處昨(17)日在黨中央辦事處舉行會議。經審議中央檢查委員會提議對2010-2015年任期永福省委常務委員會與黨中央委員、2010-2015年任期永福省委原書記、2011-2016年任期省人民議會主席范文望進行紀律處分的第86號呈文;提議對清化省委員、省人委會副主席、黨委原書記、建設廳原廳長吳文俊進行紀律處分的第87號呈文的建議後,黨中央書記處認為,於2010-2015年任期永福省委常務委員會與范文望同志已違規以下行徑:永福省委常務委員會違反黨組織活動原則與工作規制,違反民主集中原則,黨、國家關於組織-幹部工作的規定,已決定委任、推薦多名不確保規定標準、條件的幹部。
范文望則違反以下行徑:違反民主集中原則,省委的工作規制以及黨、國家的規定,決定委任若干名不確保原則、標準、條件的幹部。主持省委常務委員會會議時頒行若干不符規定的使用土地項目主張;缺乏關注檢查、監督以致省人委會在管理投資建設的若干重點項目以及管理、使用土地中嚴重違反規定。
黨中央書記處認為2010-2015年任期永福省委常務委員會與范文望的違規行徑、缺點是嚴重的,對黨組織與個人信譽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