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重男輕女”的封建制度時期,女性主要的職責是照顧家庭,不得自主選擇配偶,在家中沒有發言權,不允許上學堂或參與經濟、政治、軍事等社會活動。她們沒有私人財產,無法自主生活(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社會、家庭中的重男輕女觀念已在人們思想中深根固蒂。
在現今的社會,女性下班後得趕忙回家照顧孩子、處理家務,而丈夫的可以悠閒地看電視或與友人聚會、喝酒等仍是普遍現象。人們慣於把照顧、教育孩子的責任歸咎於母親,妻子就理所當然要打點餐飲、整理家務、服從丈夫, 甚至照顧翁姑、夫家親友都視為媳婦應有的義務,但從來沒要求當丈夫的要負起任何與家庭有關的責任。
對於這不平等對待,人們都會提出許多理由為此辯護,但其中一個無法克服的原因卻在於婦女的天職,就是生育子女。私人企業通常會優先聘用男性,男性的收入比女性高,晉升的機會也較廣。女性經濟條件低,工作中的晉升機會有限,正是影響到家庭中性別平等的因素,也對女性的精神生活造成負面影響。失業風險較高,收入低和待遇不平等,工作環境衛生不保障,沒有產後輔助等問題令女性經常處於憂慮、疲乏狀態,長期作用下直接影響到女勞動者的健康、精神與家庭生活。
然而,她們卻很少有時間可以放鬆、改善和豐富自己的精神生活。不少場合,由於丈夫的 疏忽大意,沒有與妻子分擔照顧孩子 和家庭的重擔,令產後的婦女長期情 緒 低落,甚至患上憂鬱症。若男性意識到本身對家庭、妻兒的責任,並樂於 分擔,可能就不會發生各起家庭遺憾 事件。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加強性別平等,提高女性的能力與地位”項目已指出:“女性在越南經濟中擔任重要角色,佔勞動隊伍比例的48.4%。”男性希望在下班後能夠放鬆,舒緩工作壓力,難道女性就不想(或是不得以想)?!更別論女性無論在體力或工作待遇上都比男性差。
在近10年來的統計數據顯示,女性佔本市過半人口。女性也在本市的社經、貿易活動中擔任重要角色。在2011年至2013年階段,32.5%新成立的企業代表是女性,女勞動者佔就業勞動隊伍的52.2%,本市74.5%單位的骨幹領導人是女性。儘管女性同樣如男性般參與社會經濟活動,但婦女卻要在下班後得兼顧照料家庭、子女的責任。
因此,女性沒有時間調整、豐富自己的精神生活。另外,仍然存在部分婦女遭受家暴,或因為是家庭主婦所以被輕看所付出的勞動價值等現象。因此,提高婦女精神生活必須從家務勞動分工平等著手。
如前提及,家務勞動分工是“家務事”,所以干預措施不能由法律強制或規定,而是要透過調整人們的認知,形成兩性平等的思想和觀點。因為不單是男性,如今仍有部分女性還未意識到本身的地位,低估自己的能力,不瞭解何謂兩性平等,更沒有自主生活的認知,尤其是鄉村的婦女。
當前,提高男性的意識和行動力,以讓其自覺分擔家務勞動的宣傳、推廣工作主要仍經由報章媒體和婦聯會的活動提倡。為改善宣傳效果,務必經常進行考察,以跟進、瞭解兩性的心思意願,從而制定適當、符合的宣傳方式與計劃,讓兩性都意識到以關愛、尊重和分擔來建立和諧家庭精神生活是雙方必須共同努力及付出才能完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