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多彩工人月开幕 为出口企业纾困解难 陈红河副总理视察 500 千伏电线第3段进度 东海禁渔令违反越南主权 广宁省工时最长 人均收入却处于偏高 数字化转型有助减少烦扰民众及企业 大力推进肃贪反腐与自我检讨工作 零售业频推促销活动 “绿色”物流行程:任重而道远 释放私人投资资源 实施核心任务以促进社经发展 数字化转型市场尚可强劲发展 2024 年东盟未来论坛分享有关东盟未来愿景的新创意 Horasis中国论坛:促进贸易和吸引投资的商机 资金开始流入经济体 越南国家品牌5年内增长102% 加强河南省与中国南宁市合作关係 越南成为新加坡最大大米供应国

為什麼不得公佈新冠病例的姓名和行程

衛生部日前向各衛生廳、旗下單位、醫院發文,要求不得公佈新冠肺炎病例的姓名、詳細行程。此舉引起不少民眾關注。在“防疫如防賊”的觀點上,不少人認為,這樣做會影響到民眾自行防疫。
新聞與傳播部已建議調整向媒體提供關於新冠病人的資訊。
新聞與傳播部已建議調整向媒體提供關於新冠病人的資訊。
衛生部傳播與競賽獎賞司司長阮庭英解釋:“我們收到新聞與傳播部建議不得公佈新冠病例的姓名、具體地址以及行程的文本。我們的觀點是,過去期間,有不少人不知道自己感染了新冠病毒或與病例近距離接觸,他們便隨意活動。當提供資訊,社交網用戶可能會任意推測,影響到上述人士的生活。因此,當公佈病例姓名,我們建議醫療單位要縮寫名字,不提供具體地址。因為誰都存在變成病例的可能,都有保密個人資訊的需求。”

至於因不充分公佈資訊而影響到防疫工作的問題,阮庭英司長認為,衛生部門自有調查、追蹤措施,因這是衛生部門的職責。阮庭英司長肯定,公佈於眾的資訊不得洩露個人資訊。他解釋:“感染了新冠病毒者就是病人,他們沒有故意感染他人。但如果不慎提供資訊,他們可能受到輿論攻擊。我們根據《診治病法》規定,也要求保密病例的姓名。”不僅如此,如果不保密病例的資訊,可能導致有人持有害怕心理,不向職能機關申報充份的資訊,導致不能及時追蹤,從而傳播疫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