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號競賽單位-市司法廳與新平郡司法科和第八坊人委會日前配合舉行流動法理輔助活動和向該坊窮人贈送禮物。
法理輔助 為民服務
參與流動法理諮詢活動的有司法廳所屬法理輔助中心、《法律報》、公證通訊中心、財產拍賣服務中心和各公證室的多個單位代表,另外還有新平郡司法科代表、各位律師、公證員、法理輔助員和第八坊200居民。
流動法理諮詢活動宣傳關於2017年《法理輔助法》和各項落實指引文本內容,另外還向該坊106個民戶贈送禮物和提供法理諮詢。目的是加強法理輔助、法律宣傳活動,有助民眾掌握法理輔助規定、獲得法理輔助的權利,以及其他各項法律規定。
據第八坊人委會主席阮文明表示:“以心繫基層的方針,市法理輔助中心多年來經常舉辦多項流動法理輔助活動,有助民眾接近和及時獲得免費法理輔助服務。本著法理輔助時常為民服務的精神,希望此活動未來期間進一步得到加強。”
提供民眾所需諮詢
在流動法理輔助活動開展期間,最得到關注的內容是繼承、立遺囑、財產分配等家庭內部糾紛。
例如,母親很久以前就立下遺囑將住房留給兒子,但兒子現在 不照顧母親,可以剝奪其繼承權嗎?對於此場合,律師諮詢:若贈送、給予財產沒有欺詐跡象,或遺囑沒有“須照顧母親才獲繼承遺產”內容,就不能剝奪其繼承權。問題在於家庭感情,應動員兒子照顧母親。
另一居民對父親默默地立下遺囑只將財產留給女兒,不給兒子,導致家庭糾紛嚴重,甚至連父親的一週年忌辰,而子女們不齊集拜祭緬懷。此居民不滿的問:“是否父親被詐騙、利用,才侵犯其他孩子的權利。因為他父親此前中風,所以在身體不好和精神不正常的狀態下立下遺囑的。”
對於此場合,律師明確地諮詢:遺產留給兒子還是女兒是由立遺囑者決定,不必詢問任何人的意見。說精神健康就是立遺囑者於立遺囑時能夠體現自己的意志。
據2號公證室副主任黎玉情公證員表示:“家庭內部糾紛之所以很難化解,因為家庭中各成員不能坐下來好好談,另外還由於不掌握各有關法律規定,不掌握自己和其他成員的權利和義務。不少場合在得到解釋後,才醒悟,並說將回去跟家人解釋。”
各律師、諮詢員還表示,為讓民眾容易瞭解法理內容,諮詢者須使用平易近人的語言◆
增加獲免費法理輔助對象
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2017年《法理輔助法》規定為需要者免費提供法理輔助的內容。具體是,為窮人、革命有功者和社會中弱勢者免費提供法律諮詢、參加訴訟和非訴訟代理。這項法律規定各有關權利和義務以維護協助獲免費法理輔助者的合法權利;助其提高法理見識,尊重和執行法律;為普遍和教育法律,維護公理和公平作出貢獻;預防和限制糾紛及違法行為。
2017年《法理輔助法》保留此前法律的各項內容,但加入許多獲免費法理輔助對象,包括:兒童、貧戶所屬對象、住在社經條件特別困難區域的少數民族居民、滿16歲至18歲以下的被判罪者、貧困邊緣戶所屬被判罪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