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公安廳陸路與鐵路交警科(PC67)對495個車輛未辦理登記手續,而公然在路上行駛的場合予以處罰。儘管在路上行駛的無牌車不多,但卻令職能力量不知所措,不忍處罰,但若放過,此情況將會持續下去。
“我是正去註冊途中”
現年25歲,寓居廣義省的阮清俊讀者說,他最近因駕駛未有車牌的新車而被交警要求停車檢查。據悉,這輛摩托車是他在家鄉購買的,1個月後才有車牌,但因有急事,他便把車帶到本市行駛。他敘述:“我那天正在新平郡區域行駛時,被交警要求停車檢查。在我懇求和解釋了長時間後,交警們也將證件還給我而沒有處罰。我總是以為儘管無牌,但由於是新車,就可以行駛。”
市交警力量表示,儘管沒有車牌在路上行駛是違規,但不易處罰。實際上有很多場合車輛沒有車牌,而駕駛者以為不違規,尤其是對於剛買的車輛。
某個交警隊領導敘述,近期,對無車牌摩托車處罰的場合不多。交警在遇到無牌車,要求停車及出示證件後,通常都放過,因為違規者提出一系列合情合理的理由。
大部分違規者表示,車輛是剛買的,正在駕駛回家,來不及去辦理車牌註冊手續等。有時交警還被車主發脾氣地說:“我正在到你們的車輛註冊處辦理手續,怎麼罰我?”
其他若干場合提出的理由是有急事,或只駕車到附近區域買東西,或以為只要按交規行駛就不會被截停等理由,並懇求交警放過。
沒車牌在路上行駛是違規
某個交警隊領導說,按原則,無牌車,包括正駕駛回家或正去辦理註冊手續的無牌新車,甚至掛上車店提供“xe xin số(正申請車牌)”的新車若在路上行駛,都是違反交規。
摩托車未有車牌,而在路上行駛一事儘管不給本身和行人帶來危險,但卻潛伏其他問題。例如,未辦理車牌註冊手續的摩托車在路上行駛時,萬一造成交通事故身亡,或逃離現場,職能力量將難以確定車主和肇事車的來歷。
尤其是,對於青年聚集違規表演駕車或賽車,而駕駛的車輛不充分確保架構條件,或沒有車牌,將被按法律規定予以嚴懲。
另外,有很多摩托車儘管已太殘舊,甚至失去車牌,但車主不想去註冊新車牌,而用來載運貨物、冰塊、蔬菜等。對於這些場合,民眾應該到職能機關註冊新車牌,只要將與車輛有關的證件到所在郡的交警科註冊,每輛摩托車都有各自的編號,所以追溯其來源很簡單。
另外這位交警還告知:“對於新車,車牌註冊時間只有30 分鐘。不管註冊的車輛如何多,交警都辦完畢所有卷宗才下班。對於需要證實的場合,則要等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