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人民健康和体质是国家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董事长前田匡史 时评:从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的指示看:在落实决议实现突破 对干部进行实质性评估 政府总理黎明兴会见出席打击通缉犯罪会议的东盟各国代表团团长 越南商品在CPTPP各市场仅占约1%的市场份额 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进一步完善预防化解民事、行政争议的法律法规 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国会党委常委会会议 胡志明市与中国各地加强务实高效合作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首都不仅要实现快速发展,还要成为有质量、有特色的宜居城市 越加关系迈入充满活力、务实的发展阶段

用社交網侵犯國家利益被判刑

〔本報消息〕昨(24)日,芹苴市寧喬郡人民法院對寓居寧喬郡及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的段慶榮光召開初審庭。
被告人段慶榮光在法庭上答法官問案。(圖源:越通社)
被告人段慶榮光在法庭上答法官問案。(圖源:越通社)
根據起訴書,從今年中,段慶榮光使用以“光段”的個人臉書社交網賬戶撰寫與上傳、分享歪曲黨的主張、路線、政策和國家的法律;觸犯越南共產黨和越南社會主義國家和國會內容的貼文。此外,上述帳戶也上傳唆使他人參加示威的貼文。

在法庭上,被告段慶榮光對自身的犯罪行徑供認不諱,同時表示,只因個人的情緒低落才有此犯罪行徑。庭審結束時,審判委員會對被告段慶榮光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宣判兩年3個月有期徒刑。此外,被告也因“供少兒使用各種被禁止危險遊戲”行徑被行政違規處罰75萬元。日前,芹苴市丐冷郡人民法院對阮鴻元(38歲)和張廷康(26歲,同寓居丐凌郡)犯下“利用民主自由權侵犯國家利益和組織、個人合法權益”罪,宣判總刑罰為3年有期徒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