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期间,不少读者提问,在基准薪调升时,向社保费、医保费基金缴纳的款额是否增加?
市社保机关副经理阮氏美蓉最近回答了上述问题。
向社保基金缴纳款额增加
记者(●):据2023年第24号《议定》,自未来7月1日起获调升基准薪的对象包括哪些?
市社保机关副经理阮氏美蓉(▲):据2023年第24号《议定》第二条,自2023年7月1日起,获调升基准薪的对象共有9组,包括:
第一,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2019年《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工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修订、补充)第四条第一、第二款规定的从中央到县级干部、公务员。
第二,2008年《干部、公务员法》(在2019年《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工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修订、补充)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乡级干部、公务员。
第三,2010年《职工法》(在2019 年《干部、公务员法和职工法若干条文修订、补充法》修订、补充)规定的公立事业单位所属职工。
第四,实施2022年第111号《议定》(关于对行政机关、公立事业单位所属若干工作的合同)规定的劳动合同制度,属于获采取或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工资的对象(据2004年第204号《议定》)的人。
第五,在获国家提供活动经费的各协会按编制指标工作的人(据2012年第33号《议定》修订、补充的2010年第45号《议定》)。
第六,越南人民军队所属军官、专业军人、下士官、士兵、工人、国防职工和按劳动合同工作的劳工。
第七,人民公安所属获享薪资的军官、下士官,履行义务的下士官、战士,公安工人和按合同工作的劳工。
第八,机要组织所属工作者。
第九,在乡、村、街坊组的非专责工作者。
●随着基准薪的调升,向退休基金缴纳的款额将如何改变?
▲由于基准薪自7月1日起调升至180万元,对于根据国家工资表领取薪资的干部、公务员、职工,社保费、医保费、失业保险费缴纳额也随之上升。
按规定,缴纳额= 8% x工资(根据军衔、职级等)和津贴(包括职务津贴、超额工龄津贴等)。
对于在乡、村、镇的非专责工作者:缴纳额=8% x 基准薪。
因此,自7月1日起,按国家工资表领取工资的劳工、干部、公务员、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缴纳额将随基准薪上升。
自愿性社保费、医保费是否改变?
●基准薪调升将如何影响到家庭户医保费缴纳额?
▲按规定,家庭户医保费缴纳额如下计算:第一人缴纳的医保费等于基准薪的 4.5%,第二、第三、第四人分别缴纳等于第一人的70%、60%、50%;第五人以上的缴纳额等于第一人的40%。
因此,由于基准薪调升,医保费缴纳额也随之增加。
●按规定,对于以最低的缴纳额参加自愿性社保的人,国家将给予部分缴纳额辅助。那么,此辅助款额是否随基准薪调升?
▲按照规定,每月自愿性社保费等于月收入的22%,而月收入由参加社保者选择。其中,最低收入额相当于农村区域贫户收入和最高收入额相当于在缴纳时段的基准薪的20倍。
另外,在参加自愿性社保时,国家还根据农村区域贫户收入标准提供辅助。
具体是,贫户获辅助30%、贫困边缘户25%,以及其他对象10%。
因此,基准薪调升不影响到国家对参加自愿性社保者辅助的款额,因为国家提供的辅助款额是根据2015年第134号《议定》规定的农村区域贫户收入标准计算的◆
自7月1日起的家庭户医保费
自7月1日起,家庭户医保费如下计算:
第一人:180万元x4.5%=8万1000 元(每年97万2000元)。
第二人缴纳等于第一人的70%,即每月5万6700元(每年68万零400元)。
第三人缴纳等于第一人的60%,即每月4万8600元(每年58万3200元)。
第四人缴纳等于第一人的50%,即每月4万零500元(每年48万6000 元)。
第五人以上缴纳等于第一人的40%,即每月3万2400元(每年38万8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