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當市人委會主席與人委會常務、內務廳、司法廳召開會議,討論有關在市區各行政機構、公立事業單位工作幹部、公職人員與勞動者在執行任務、公務以及社會關係頒行的適用行為準則事宜後,已指導不禁止上班時穿牛仔褲及T恤衫。
市人委會主席責成內務廳進行總體查核法律規定,更新徵求意見,完善草案項目後上呈市人委會上,以讓在本月25日之前簽署頒行。此前,市內務廳向市人委會上呈有關市幹部、公務員的行為準則草案,其中有提出執行任務時,公務員必須穿著得體,不得穿牛仔褲及T恤衫的規定條款,參加機關、單位舉辦的各項活動、事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