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平新郡公安偵查員發現位於安樂坊雄王南居民區的寶珠旅館區域出現多名可疑與疑似犯法對象而跟進。在跟蹤過程中,偵查員發現癮君子經常出入該區以販毒及吸毒。偵查員就集中於若干重要對象以偵破及逮捕。
7月27日中午12時15分,偵查員發現阿俊在安樂坊安陽王街某住房前便控制他。檢查時,公安力量發現其錢包有3個固體毒品的塑膠袋。對阿俊在寶珠旅館的租房檢查時,公安沒收電子秤、吸毒工具及許多還留著疑是毒品的白色晶體的塑膠袋。與此同時,另1個偵察組對正在租賃網約車在西區車站前的涇陽王街行駛的裴文鴻作行政檢查。檢查時,公安力量從阿鴻口袋搜出2個存放固體毒品的塑膠袋。在對阿鴻在寶珠旅館租房進行檢查,公安機關查出吸毒工具。
在公安機關,阿俊供稱以400萬元向阿鴻購買毒品。除了自己使用,他分成3個塑膠袋並存放在錢包以轉售給他人牟利。阿鴻供稱,他在福門縣雙行街向一名婦女(姓名未詳)買毒,價值3600萬元。購買後,他分成小包以賣給癮君子和自己使用。為避免被公安發現,阿鴻租旅館住並向癮君子出售毒品。平新郡公安已開立檔案及把上述對象及贓物移交市公安廳毒品警察科依法調查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