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各民族和全人类深刻的渴望,也是长期斗争的成果。胡志明主席已给党和国家留下涵盖许多生动、核心内容的宝贵思想遗产,其中包括民主问题。
民为本、民为主
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民主观点,把革命视为人民群众的事业,视人民为历史的创造者;承传 并发展东方文化和越南民族传统中 的“亲民”、“以民为本”理念, 胡志明主席自始至终强调人民群众的角色--人民是国家的根基。
人民是根本、人民是主人,已 生动地体现胡志明思想中的民主本质;是确认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原则--在民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为主--即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社会的主体:“我国是民主国家,最高地位是人民,以民为主。” 胡志明主席肯定,天空没有什么比人民更宝贵,世界上没有比人民团结力量更强大之力。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利益的思想是胡志明主席永远铭记在心、并作为他老人家一生行动的真理。胡伯伯时时刻刻提醒干部、党员永远不要忘记“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人民利益”;人民才是新制度真正的最高主人。
胡志明主席指出,我国是民主国家,也就是国家为人民所有。人民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就必须履行公民本分、持守公民道德的义务。在真正民主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敢说、敢想、敢做,干部、党员才敢说、敢做、敢负责任。有民主才能克服强加、命令、依权仗势、官僚主义等弊端;具有思想自由、讨论自由权,届时,自由争辩、讨论原来就是自由自主服从真理的权利。
在实践民主的过程中,胡志明主席强调,我们必须立即采取行动--确保人民有食物、有衣服、有住处、得以接受教育、能够自由行动、获得医疗保健,享受身为主人应有的自由权。胡伯伯也明确指出,人民在吃饱穿暖时才能体会自由民主的价值。国家取得独立和自由,但“人民却要挨饿受冻,那样的自由和独立是无用的。”因此,老人家要求党和政府以及干部、党员务必深切贯彻“凡对人民有利之事要竭尽全力去做,对人民不利的应极尽所能地避免。”
胡志明主席表示,民主价值必须具体呈现,并体现于为民之心、尊重人民、亲民、爱民。这是一项主导、贯彻胡伯伯一生的大思想,从老人家出国寻找救国之路直至辞世那一刻,自始至终根植在伯伯内心、情感和思维上。这个行动理念具体呈现于胡主席留给全党、全民、全军的神圣《遗嘱》之中。伯伯在《遗嘱》中嘱咐:“党要有良好的计划以发展经济、文化,从而不断改善人民的生活。”
胡志明主席一直视民主为我国的奋斗目标,是国家发展的推动力;是解决一切困难的有效措施,如同一把万能钥匙。伯伯肯定地说:“我国是人民的国家,唯有将民主推到最高水平,才能够动员全民力量推动革命前进。”
宝贵的精神财富
我党很早就开始学习和傚法胡志明主席思想、道德与作风,并在各个革命时期以多种形式进行。实际显示,胡伯伯关于实践民主的榜样和道德与作风如同明镜,照耀每一个越南人的心思意念,成为我党和全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为越南党和人民照亮前路、指明方向,以迈向一个又一个胜利。
当前,世界形势复杂多变、难以预测,但和平、合作、发展仍是大趋势。我国经过38年革新(1986至2024 年),已取得许多伟大且具有历史意义的成就。全党、全民、全军继续大力推动学习与傚法胡志明主席的道德榜样。学习并遵循胡伯伯关于实践民主的教诲,营造积极转变,推动老人家的思想、道德、作风深入社会生活,成为每一个干部、党员、人民的生活、思想与行为方式,从而提高爱国精神、民族自力自强意志,渴望为国家繁荣富强作出积极贡献◆
置于总体机制之中
在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体系总体机制中学习和傚法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让民众明确了解本身的权利、意识和责任;制定适当的机制,从而帮助民众体现自己的直接作主权,畅所欲言,表达本身的想法、愿望、需求和权利,以及为社会共同体的整体发展作贡献的愿望。
透过具体规定,使人民有意识、有能力、有责任地发挥民主,以及本身在社会、生活中所有领域的作主权;防止和坚决纠治官僚主义、依权仗势、贪污腐败、浪费以及侵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