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在新山坊希望涌(途经潘辉益街102号小巷路段)现场观察发现,塑料袋、塑料废弃物、泡沫餐盒等垃圾漂浮水面。新山坊人委会一位领导表示,希望涌垃圾情况较为复杂,特别是在大雨和潮汛过后垃圾量激增。该坊定期与相关单位配合,组织打捞垃圾、疏通水流工作。从2025年7月至今,该坊已在潘辉益街箱涵位置开展4次垃圾打捞行动,每次收集量约20吨。
同样,途经平兴和坊及新山二坊的“五‧一九”涌污染情况也十分严重。
据胡志明市建设厅所属水路管理中心主任阮玉俊表示,从年初至今,该中心已在7条河道(迭涌、双渠、豆腐涌、滨艺涌、饶禄-氏艺涌、陶罗-翁汶涌及大翁涌)开展垃圾及水葫芦清理工作,清理频率为每1至2天一次。平均每天打捞垃圾及水葫芦达56吨。按每吨400万元的收集费用计算,本市财政预算每年在垃圾打捞上的支出相当庞大。
为克服随意丢弃垃圾的情况,仅靠宣传动员并不足够,必须严格处罚。新永禄乡人委会副主席张玉青仁表示,得益于安装监控摄像头查处违规行为,并要求居民签署不再违规承诺书等措施,该乡丢弃垃圾的现象已较以往减少约40%。安仁坊人委会主席阮玉英告知,近期借助摄像头系统,该坊已发现和处理15起向九阐涌、翁饱涌倾倒垃圾场合。除了缴纳罚款之外,违规者还须克服后果,并签署不再重犯承诺书。
关于根本措施,据胡志明市农业与环境厅表示,在加大宣传动员力度的同时,该厅建议本市指导各厅、部门及地方定期与民众对话,使用在线管理软件及1022总台接收环境卫生投诉信息;加强检查,解决自发的生活垃圾堆积点。
至于制裁措施,胡志明市资源与环境经济院长范曰顺博士指出,2022年第45号《议定》已明确规定:“对于向池塘、湖泊、运河、河涌等丢弃生活塑料垃圾行为,处以100万至200万元罚款。” 上述罚款相对合理,但在实践中当场抓获违规者并作出处罚笔录较大困难。因此,现在已经到了本市对向河涌乱扔垃圾行为采取更严厉措施的时候。范曰顺建议:“加强安装监控摄像头,使用民众提供的影像资料实施事后处罚,实行附加处罚,责令违法者参加公益劳动等,都是胡志明市应大力推行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