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胡志明市公安厅表示,多个地方已对张贴违规广告、破坏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严处。具体,5月30日上午10时许,桔莱坊公安在第11街区7号路巡逻时,发现黎明富(35岁)和黎日东(44岁)正在悬挂内容为“Pharmacity药房,立即领取购物券”的广告牌。
工作组随后将两人送往办事处调查。黎明富与黎日东承认了非法悬挂广告的行为。桔莱坊公安依据第282号《议定》第8条规定,对两人处以250万元的行政罚款,并强制拆除已悬挂的广告。
在新平坊,公安力量主动采取各业务措施,坚决取缔重点路段的“垃圾”广告问题。5月30日凌晨5时,通过巡逻工作,该坊公安对长征街405号门前两名涉嫌违规张贴广告的青年进行了行政检查。被送往公安办事处后,两人承认了直接非法张贴“掏抽化粪池”广告的行为。新平坊公安随后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立案,并要求其清除在受影响的墙面、电线杆上留下的污迹,恢复原状。
此前,在5月28日下午3时许,和利坊公安力量在富毅街区各路段进行治安巡逻时,就发现阮氏碧蟬(27岁)正违规悬挂和张贴广告,内容为:“VSIP2社会住房,三层住宅110平方米仅为6.8亿元,精装现房,银行贷款支持,电话:0366938114”。该女子随后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理。
此前,在5月30日,胡志明市青年公安组织开展了清除违规广告的专项行动,范围涵盖第一区域的15个单位,包括:土龙木、福和、富教、永新、新渊、政协、北新渊、新协、东和、清安、和利、除文措、安富、政富和及西南坊。仅当天一日,就有逾3150多份违规广告(涵盖民间借贷、抽吸化粪池、搬家、安装Wi-Fi等内容)被剥离和拆除。向逾300户居民进行了宣传动员,并签署了“屋前不非法张贴广告”的承诺书。同时,收集了逾30个涉嫌违规的电话号码,用以建档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