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起诉书,被告阮氏清闲(AIC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被通缉)是主谋,指导各共犯通过成立“绿军”公司进行串通投标、招标诈骗行为。
AIC公司在胡志明市教育、医疗与环境三个领域共中标230个项目。对于2012-2017年阶段胡志明市教育领域的134个发包,胡志明市教育与培训厅各名原领导包括:黎鸿山(厅长)、黎怀南(副厅长)未依规执行,已为AIC公司创造中标条件。
其中,黎鸿山签署违反规定的定价与咨询招标指定文本,批准违反规定的招标计划及承包商选择结果;随后违法颁布定向文本干预招标活动。此行为导致23个郡、县教育与培训科和89所高中学校按违规的招标结果进行直接采购。
由于上述违规行为,胡志明市教育与培训厅原厅长黎鸿山须对131个教育领域发包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总计对国家造成1420亿元损失。
庭审预计持续至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