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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明市汽车司机开车上人行道

社交网已传播记录一辆汽车在胡志明市富利坊裴文平街路段人行道上行驶的视频。

公安传唤开车上人行道的司机并予以行政处罚。
公安传唤开车上人行道的司机并予以行政处罚。

胡志明市富利坊公安11月16日已传唤该名在裴文平街人行道上驾驶汽车的司机前来调查。

此前,社交网已传播一段视频,记录一辆编号为61G-004...的汽车在胡志明市富乐坊裴文平人行道上往美福-新万街方向行驶,引发舆论不满。

闻讯后,富利坊公安秩序警察组与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科(PC08)平兆警察队配合核实上述视频及车主。

经查证,富利坊公安确定当时驾驶司机是L.V.L(33岁,家住胡志明市北新渊乡),同时也是车主,并按规定传唤其到单位以查处。

阿L承认因载客前往512医院途中遇到堵车,所以驾车上裴文平街123号住房前的人行道。

平兆警察队已对阿L作出行政违规处罚笔录,罚款总额700万元,同时要求其写一份不违反《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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