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富利坊公安11月16日已传唤该名在裴文平街人行道上驾驶汽车的司机前来调查。
此前,社交网已传播一段视频,记录一辆编号为61G-004...的汽车在胡志明市富乐坊裴文平人行道上往美福-新万街方向行驶,引发舆论不满。
闻讯后,富利坊公安秩序警察组与胡志明市公安厅交警科(PC08)平兆警察队配合核实上述视频及车主。
经查证,富利坊公安确定当时驾驶司机是L.V.L(33岁,家住胡志明市北新渊乡),同时也是车主,并按规定传唤其到单位以查处。
阿L承认因载客前往512医院途中遇到堵车,所以驾车上裴文平街123号住房前的人行道。
平兆警察队已对阿L作出行政违规处罚笔录,罚款总额700万元,同时要求其写一份不违反《陆路交通安全秩序法》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