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高中生上課時可用手機
這是自今年11月起生效的2020年第32號《通知》附帶的初中、高中條例的內容之一。據此,初中、高中生上課時在獲得教師的准許後,可以使用手機為學習服務,而沒有像此前絕對禁止。另外,不再禁止教師在上課時使用手機。
新條例規定,初中、高中教師在學生犯錯時,不得當著全班、全校對其進行批評。
2.幼兒園教師每個月獲輔助80萬元
關於幼兒教育發展政策的2020年第105號《議定》自今年11月1日起生效。
據此,座落於工業區的民辦、私立幼兒園教師每個月獲得最少為80萬元的輔助金。
獲輔助的條件包括:
-達幼兒園教師職稱培訓水平標準。
-與幼兒園代表人簽訂勞動合同。
-在工業區工人的子女佔三成的幼兒班直接擔任照顧、教學工作。
第105號《議定》還規定,按勞動合同工作,在經審批的公立幼兒園教師定額範圍內的幼兒園教師將獲享如職工(四級)的制度直至2021年底。
3.國家級優秀生比賽一等獎獎金為400萬元
據2020年第110號《議定》,自今年11月1日起,上調對國家級優秀生比賽獲獎者的獎金,具體如下:
-一等獎獎金由100萬元上調至400萬元。
-二等獎由70萬元上調至200 萬元。
-三等獎由40萬元上調至100 萬元。
對於國際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獎金如下:
-金牌或一等獎為5500萬元。
-銀牌或二等獎為3500萬元。
-銅牌或三等獎為2500萬元。
-鼓勵獎為1000萬元等。
4.自今年11月15日起增加對職工的職位分類標準
關於公立事業單位的職位與人數的2020年第106號《議定》自今年11月15日起生效。
第106號《議定》加入職位分類標準。具體是,除了像此前按工作量分類之外,自今年11月15日起,公務員的職位還根據工作的性質和內容來分類,包括:
+領導、管理的職位。
+專業職稱的職位。
+共用專業職稱的職位。
+輔助、服務職稱的職位。
5.師範專業大學生每個月獲輔助360萬元
這是據自今年11月15日起生效的2020年第116號《議定》從2021-2022學年開始對師範專業大學生提供的生活費輔助額。
除生活費外,師範專業大學生還獲提供學費輔助款項,相當於該大學生就讀的學校的學費額。
學費、生活費輔助時間以大學生的實際在校學習月數而定,但每個學年不超過10個月。
6.拉攏他人喝酒將被罰100萬元
自今年11月15日起,醫療領域行政違規處罰規定將按照2020年第117號《議定》。
其中,第117號《議定》規定對以下各行為之一罰款由50萬至100萬元。
-唆使、挑釁和拉攏他人喝酒。
-在禁止喝酒之地飲用。
若有以下各行為之一,將被罰款100萬至300萬元:
-在辦公、學習前、中和辦公、學習間休時間喝酒。
-強迫他人喝酒。
-向18歲以下的人售賣和供應酒類等。
7.減少副科長名額,增加副廳長人數
關於縣級專業機關組織的2020年第108號《議定》和關於省級人委會所屬專業機關組織的2020年第107號《議定》自今年11月25日起生效。
第108號《議定》規定,在縣級專業機關,每科平均有2名副科長(此前最多有3個名額)。
據第107號《議定》,每廳平均有3名副廳長(此前副廳長人數不得超出3人)。
至於河內市與本市,除了按共同規定的副廳長總數外,每個城市最多可以增加10名副廳長以下(此前不得超出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