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開持有執業證書的藥師名冊
根據衛生部於今年頒佈的第07號《通知》規定,各藥品經營單位必須向中央直屬省市衛生廳呈報在其單位執業的持有證書藥師名冊。呈報期限是單位開始投入營運,或從更換執業藥師當天算起的30天內。此外,第07號《通知》也詳細規定若干有關《葯品法》藥品經營活動的條款,並於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於2017年頒佈的第54號《議定》也詳細規定若干有關實施《葯品法》的條款和措施。
根據衛生部於今年頒佈的第07號《通知》規定,各藥品經營單位必須向中央直屬省市衛生廳呈報在其單位執業的持有證書藥師名冊。呈報期限是單位開始投入營運,或從更換執業藥師當天算起的30天內。此外,第07號《通知》也詳細規定若干有關《葯品法》藥品經營活動的條款,並於今年6月1日正式生效。政府於2017年頒佈的第54號《議定》也詳細規定若干有關實施《葯品法》的條款和措施。
2/有關人民法院競賽、獎勵工作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於今年頒佈的第01號《通知》已規定關於人民法院的評選競賽、獎勵工作等內容。其中,此《通知》所提及的評選對像是在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的幹部、公務員和勞動者(包括正處於實習和試工期):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學院直屬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各級軍事法院。
-省級人民法院。
-上述規定機關、單位的小組。
此《通知》於今年6月8日生效。
3/農保投保費輔助額最高達90%
政府於今年頒佈、有關農保的第58 號《議定》規定向屬於貧戶、邊緣貧困戶的務農者提供的農保投保輔助額高達90%。餘下不屬於貧戶、邊緣貧困戶的務農者將獲輔助20%農保投保費。由天災、疫症引起的虧損可獲承保,其中包括:受颱風、熱帶低氣壓、旋風、雷電、洪澇、坍塌事故、乾旱、嚴寒、冰雹等影響,以及屬於必須警示疫情的動物類傳染病名單的傳染病場合。
4/消除農產品交易申請-審批機制
已獲取消的國內農產品必須花3至4個月辦理申請手續的行政程序,今後可以直接在商品交易所進行交易。 這是政府於今年4月9日頒佈的第51號《議定》所規定的內容之一,以補充修訂之前於2006 年12月28日頒佈、有關落實《商業法》對貨物交易所買賣活動規定的第158號《議定》的若干條款。第51號《議定》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
5/有關公立大學、院校教職人員行業職稱級別晉升審核工作新規制
公立大學、院校教職人員的行業職稱級別晉升審核程序包括:籌備工作,組織查核晉升場合的卷宗,舉行審核。 對於申請複查場合,公務員必須在接到審核結果後的15天期限內,向審核委員會遞交複查申請書。上述是教育培訓部於今年頒佈、有關公立大學院校教職人員行業職稱級別晉升審核規制的第12號《通知》的規定內容,自今年6月1日起 生效。
6/行政手續“一窗口聯通”機制落實
政府於今年頒佈的第61號《議定》已規定關於行政手續落實“一窗口聯通”機制的內容。據此,採用上述規定的對象包括:國防部、公安部的軍官 和公安幹部;以下各機關的幹部、公務員:
-部與部級機關;總局與同等級別的機關,各局,部級各司,負責受理和參與解決行政手續工作的各部級機關;
-各級人委會;各省縣級人委會所屬的專責機關;負責受理、解決行政手續的工業區、出口加工區、經濟區、高技術區等管委會。
第61號《議定》於今年6月2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