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市司法廳舉行關於執達員辦事處的活動會議。該廳所屬司法輔助科表示:目前,各執達員辦事處按個人、組織的要求訂立憑據,並向市司法廳登記近1萬1000 份所訂立的憑據,營收額逾77億元。
為何民眾誤認?
根據上述報告,95%的憑據是訂立金錢交易,餘下5%是財產、文件交接情況和互聯網事件等,完全沒有記取房地產轉讓和公證機關證實的內容。
司法輔助科表示:最大困難是執達員制定從2016年初起正式生效,但至今還在落實法律規定的試點階段。因此,關於執達員行政違規的法律規定尚未出台。
平盛郡執達員辦事處主任黎孟雄說:“不少人認為執達員是非法買賣、轉讓房地產的幫兇,那是誤認的。因為大多數所立的憑據註明只具有證據價值,不能替代公證、證實文本。那為何民眾仍訂立交接款項憑據?”
黎孟雄主任繼續說:執達員訂立交接款項(有關買賣和轉讓地皮)的憑據時,不向民眾充分解釋所立憑據的價值性,所以民眾才輕信房地仲介,而認為那是公證的文本。若合法轉讓土地的交接款項所訂立土地買賣憑據,並得到公證 機關證實,土地買賣憑據將很有 價值。
黎孟雄主任說:有的執達員辦事處辦理兩份卷宗,1份是交接款項憑據,另1份是附帶土地買賣及轉讓文本。此舉有欠明確性,導致民眾誤認所立憑據是公證、證實的文本。
嚴管訂立憑據事宜
古芝縣司法科副科長鄧明心告知:該縣沒有執達員辦事處。去年底,該縣某鄉(與福門縣和第十二郡毗連)共有263份以手寫文本(私底下交易)作依據的土地買賣交接現金憑據。因此,縣人委會指導各司法科加強宣傳,讓民眾瞭解執達員憑據的價值。目前,該縣若干公證辦事處與律師事務所的招牌註明有執達員服務。
福門縣司法科代表透露:民眾未瞭解所訂立憑據的價值。房地轉讓主要是透過仲介,而輕信他們的“立土地買賣憑據公證”就合法的說法,於是遷家入住。因此,才有不少住房出現了3共:共同的建築許可證、土地使用權和門牌等。
舊邑郡執達員辦事處主任黃芳翠說:“若民眾只要求執達員見證交接款項,而不提及房地轉讓問題,執達員也無法干涉。在交接款項的憑據裡也沒有要註明交易目的的規定。因此,不能說執達員透 過訂立憑據蓄意作非法買賣房地產的幫兇。
市司法廳副廳長潘氏平順表示:對於屬於規劃和未達到劃分標準的地皮,若干人以訂立交接款項憑據的形式來記取土地的交易。事實上,交接款項憑據的內容完全沒有關於轉讓房地的事宜,但民眾卻認為執達員證實了這宗買賣。
潘氏平順副廳長還告知:市司法廳已要求各執達員辦事處須註明訂立憑據的日期和時間,要求訂立憑據者須寫上“已閱讀並瞭解憑據的法理價值”,以避免民眾誤認所訂立的憑據是證實轉讓土地的公證文本◆
罷免某執達員辦事處主任
潘氏平順副廳長透露:不久前,職能部門罷免了舊邑郡執達員辦事處主任阮德盛。此前,傳媒曾反映阮德盛違規訂立78份有關第十二郡土地使用權的贈送憑據,其中有兩份憑據沒有在場作見證。另外,按合同制度工作的童國俊執達員違反了訂立憑據的手續程序。上述兩名執達員有疏忽,沒解釋清楚立憑據的法理價值,導致民眾誤認執達員訂立的憑據是公證、證實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