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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力激增致消费者物价指数增长

〔本报消息〕 据来自统计总局今(29)日的消息,今年1月份的消费者物价指数因商品与劳务价格随春节期间消费规律增加。据此,1月份的消费者物价指数环比增0.52%,同比增加4.89%。8类商品与劳务价格增加,两类减少和1类维持不变的是邮政电信。
消费者在超市选购物品。(图:越通社)
消费者在超市选购物品。(图:越通社)

具体是,8类商品与劳务价格增加最高是交通,增1.39%(导致总体消费者物价指数增加0.13%)。本月燃油价格增2.31%;饮料和香烟增1.12%,因春节消费和送礼使用需求激增也造成酒类价格增1.66%;香烟增0.71%;饮料增0.49%。

统计总局报告显示“消费与旅游活动劳务重启,已推动本月的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比增高,这是在意料中,将对2023年通胀监控造成压力,也是今年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通胀监控目标4.5%的原因,而多年来只在4%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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