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以上者是否要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
《公民身份證法》規定,滿25、40與60歲的公民須更換公民身份證。對於公民滿60歲以上,已獲簽發條碼公民身份證的場合,是否要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對於今年38歲的公民,若現在申辦芯片公民身份證,則至40歲時是否要辦理更換手續?
公安部告知,《公民身份證法》第21條第2款規定,若在規定年齡(滿25歲、滿40歲和滿60歲)之前兩年內獲簽發、換發、再發公民身份證,則該公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是到下一個更換年齡為止。
因此,若公民在滿38歲之後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簽發、換發、再發手續,則其公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是滿60歲時,即當公民40歲時不需辦理換發手續。
公安部也表示,對於已獲簽發條碼公民身份證的60歲以上者,仍可同時使用3種身份證(9個編號人民證、12個編號人民證和條碼公民身份證)直至期滿。因此,已獲簽發條碼公民身份證的60歲以上公民,不必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
然而,為了便於辦理交易、行政改革,邁向實現電子政務、數字政府,公安部鼓勵公民更換成芯片公民身份證。
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時,是否回收條碼公民身份證?
公安部告知,在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時,公民可選擇兩個領取方式:在簽發單位直接領取和通過快遞(郵局)渠道領取。
若登記在簽發單位直接領取芯片公民身份證,則公安幹部在將芯片公民身份證交給公民之前,將對其人民證或舊公民身份證進行切角。
若登記通過郵局領取芯片公民身份證,則公安幹部在接受公民身份證申辦卷宗時,將對其人民證或公民身份證進行切角,並將其交還給公民。
對於人民證或公民身份證被損壞或字跡模糊的場合,公安將在接受芯片公民身份證申辦卷宗時立即回收及銷毀。因此,若直接前往領取芯片公民身份證,公民在等候簽發芯片公民身份證的時間內仍可保留人民證或舊公民身份證以照常使用。反而,若登記通過快遞渠道領取公民身份證, 則人民證或舊公民身份證將立即被 切角,不再有效。 對於此領取方式,除了按規定的公民身份證簽發費用之外,公民還要向郵局支付快遞服務費。
越南郵政公司告知,該單位視各省、市的實際情況來主動提出公民身份證快遞服務費,其中每張公民身份證的省內快遞服務費為1萬元以上,跨省為1萬5000元。
戶口簿、人民證沒有註明出生日期,怎麼辦?
實際上,不少場合在正使用的戶口簿或人民證上沒有註明出生日子和月份,只有出生年份。對於這些場合的芯片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如何?
公安部告知,據《公民身份證法》第十八條,公民身份證正面註明公民的出生日期。因此,若戶口簿和人民證只註明出生年份,則公民須補充出生日子和月份以辦理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
關於手續,若公民有充分顯示出生日期的合法證件(例如出生證),則建議縣級公民身份證管理機關調整戶口簿中有關資訊。在接受卷宗後,縣級公安對公民的戶口簿中資訊進行調整,同時接受公民身份證簽發、換發、再發手續。
若沒有充分體現出生日期的合法證件,公民需聯繫首次辦理出生證的鄉級人委會或登記常住的鄉級人委會以辦理在出生證上補充出生日子和月份的手續,然後按規定辦理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
旅居海外公民是否應該立即回國辦理公民身份證?
公安部的目標是在7月1日前簽發5000萬張芯片公民身份證。那麼,對於旅居海外的公民,是否需要立即回國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
據公安部的訊息,若屬於優先場合,不僅外國人,連國內公民也應該立即辦理芯片公民身份證簽發手續。因為據《公民身份證法》規定,公民有義務按規定辦理公民身份證簽發、換發、再發手續(滿14歲者須申請新發;若公民身份證丟失、損壞或更改資訊,須申請再發等。)
目前,優先簽發公民身份證的場合包括:未有人民證、公民身份證的滿14歲以上公民;已獲簽發9個編號人民證、12個編號公民身份證、條碼公民身份證,但被損壞、丟失、過期或者改變資訊等場合。這些場合需立即辦理芯片公民身份。
反之,若持公民證但旅居海外及不屬於優先對象,則不必立即回國。若該公民已獲發人民證、條碼公民身份證,且尚未損壞及仍有效,則這些證件仍有效直至期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