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些对象对运输工具进行改装,加装燃料储罐,将燃油运往邻国销售,以谋取价差。
上述行为如不及时加以监控,极易导致国内供应源流失,同时在运输、储存过程中潜藏火灾爆炸等安全风险。
国内市场管理与开发局已紧急发文,要求全国各地工商厅,特别是边境地区,加强管理、检查和违规处理工作。各职能力量须与公安、海关及边防部队密切配合,严密监督各类燃油零售店及陆路、水路运输活动,及时发现并从严查处囤货或大批量出售给有走私迹象对象的行为。
各地方需设立热线电话,接收群众关于非法燃油集散点的举报,同时加强动员经营企业签署承诺,不为走私、商业欺诈行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