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布选民名单之日起至选举日,若选民因前往他处,无法在原登记地参加投票,有权向其原登记选民名单的乡级人委会申请证明书,以便在其他可参与投票地点的国会代表及省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选民名单中增补姓名。在颁发证明书时,乡级人委会必须立即在其当地投票站的选民名单中,在该选民姓名旁注明“在别处投票”。
第十六届国会代表及2026-2031年任期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的成功,将是全党、全民、全军在国家革新事业中的一次胜利。为了这一胜利作出贡献,本市干部、党员及各阶层人民必须竭力筹备并开展选举工作,尤其是履行好公民权利,确保选举过程真正做到民主、平等、依法、安全、节约,并真正成为全民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