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明政总理:数字化助力—绿色化推广—企业突破—国家远航 苏林总书记:侨胞携手共建日益繁荣幸福的祖国 苏林总书记访柬:不断增进越柬深情厚谊 范明政总理:着力成功落实党“十四大”《决议》 推动国家稳步迈入新发展纪元 苏林总书记圆满结束对柬埔寨王国的国事访问 苏林总书记见证越柬合作文件签署和交换仪式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及越南高级代表团对柬埔寨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共产党中央总书记苏林抵达柬埔寨 开始对该国进行国事访问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启程对柬埔寨王国进行国事访问 越南政府总理范明政与老挝总理宋赛·西潘敦会晤 苏林总书记对老挝的国事访问圆满结束

違反交規又忘帶駕照,怎麼辦?

有關參加交通者違反交規,沒攜帶駕照,能否回家取或請親人將駕照帶到違規現場的問題,市公安廳所屬陸路與鐵路交警科(PC67)近日正式作出了答覆。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PC67表示,根據《陸路交通法》第58條第2款規定,參加交通者在駕駛交通工具時須攜帶以下證件:車輛註冊證、駕照、機動車技術安全與環保鑑定證書、車主民事責任保險證等。

此外,PC67還肯定:若檢查時,違反交規者不能出示駕照,交警力量將按有關陸路與鐵路交通領域行政處分的第46號《議定》第21條第5款a項規定,對無駕照罪進行錄案,同時按該《議定》第78條第1款i項規定扣留交通工具。PC67表示,目前沒有法律規定提及交警須等待違反交規者回家取駕照(檢查時,違反交規者不能向職能部門出示駕照)。因此,交警力量檢查和錄案時,將不接受違反交規者等待親人將駕照帶到違規現場的做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