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本市携手关照劳动者生活 胡志明市在上呈人民议会审议通过前调整农业用地价格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圆满闭幕 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第一天新闻公报 苏林总书记:集中精力为成功举办越南共产党十四大相关事宜做好准备 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隆重开幕 党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2025年全国宣教与民运工作总结会议并部署2026年任务 胡志明市与日本及中国各地、企业加强合作 越南政府总理指示执行促进经济增长任务 “千年铭记文学巨匠阮攸”主题展览展出1866年出版的最古喃字版《金云翘传》 胡志明市市委书记探望并向天主教模范个人祝贺圣诞节 胡志明市大学生2026年春节假期为3至4周

银行可回购债券 房地产能“松口气”

〔本报消息〕国家银行日前颁行2023年第3号《通知》。这获视为银行“解锁”,自昨(24)日起为企业债券发行和交易事宜服务。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据此,将暂停禁止信贷组织在发行1年后,才可回购企业债券的规定。具体是,第3号《通知》将暂停2021年11月10日关于信贷组织、外国银行分行发行与交易企业债券事宜规定的第16号《通知》第4条第11款的效力。

  央行代表告知,颁行第3号《通知》目的是按政府的主张和政府总理的指导,有助增加资金流动性,为目前面临的困境纾困解难,促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该《通知》将自本月24日起生效。

  在暂停国家银行2021年第16号《通知》第4条第11款的效力期间,各信贷组织、外国银行分行均可回购非上市的证券或未在Upcom交易系统登记交易的非企业债券,而企业债券已发行或企业债券未标价,但与未标价的企业债券同一期/同一批发行的债券,也获信贷组织附带各项条件出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