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国会第一次会议第二阶段:审议决定多项重要文件 越南建议中国保障对越南航空业的燃料供应 越南是推动议会合作的积极奉献、责任担当的伙伴 西宁省动工兴建近800间社会住房 中国学者:越中加速打造立体化联通格局 胡志明市人民议会通过行政中心投资主张 胡志明市风险投资基金问世 越中签署32项合作文件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及夫人圆满结束对中国进行的国事访问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造访“中央学舍区”旧址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在新时期持续深化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具有战略意义的越中未来分享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全文) 越南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会见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刚

高中毕业证书将由校长颁发

根据新规定,初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将改为在学籍簿中确认完成初中课程,高中毕业证书则由校长颁发。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刚签发关于颁布国民教育体系文凭、证书规制的2026年第10号《通知》。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刚签发关于颁布国民教育体系文凭、证书规制的2026年第10号《通知》。

教育与培训部部长刚签发关于颁布国民教育体系文凭、证书规制的2026年第 10号《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4月15日起生效。

该规制详细规定修订补充的《教育法》、《大學教育法》(修订)和《职业教育法》(修订)中提及的管理文凭与证书的新内容。

具体是,初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将改为在学籍簿中确认完成初中课程;由校长颁发高中毕业证书;补充中等职业文凭;补充数字文凭、数字证书形式;同时扩大调整范围,包括职业教育的文凭与证书。

对于涉及初中毕业证书的尚存问题,责成教育与培训厅处理;乡级人委会有责任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文凭原始簿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教育与培训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