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培训部部长刚签发关于颁布国民教育体系文凭、证书规制的2026年第 10号《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4月15日起生效。
该规制详细规定修订补充的《教育法》、《大學教育法》(修订)和《职业教育法》(修订)中提及的管理文凭与证书的新内容。
具体是,初中毕业证书的颁发将改为在学籍簿中确认完成初中课程;由校长颁发高中毕业证书;补充中等职业文凭;补充数字文凭、数字证书形式;同时扩大调整范围,包括职业教育的文凭与证书。
对于涉及初中毕业证书的尚存问题,责成教育与培训厅处理;乡级人委会有责任在2026年5月31日前将文凭原始簿及相关资料移交给教育与培训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