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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对象获支付全额诊疗费用

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基准新调升至180万元时,仍有5组对象获医保基金支付全额诊疗费用。具体如下:
(示意图:互联网)
(示意图:互联网)

*第一组:

-对革命有功者、退伍军人。

-获享每月社保津贴的人。

-贫户、社经条件困难区域的少数民族居民。

-烈士亲属(生父、生母、配偶、子女)

-有养烈士之功的人。

-正享每月抚卹津贴的80岁以上者。

*第二组:在定点医院接受诊疗,一次诊疗费用低于基准薪的15%(基准薪的15%等于27万元)。

*第三组:

-1945年前参加革命的人。

-从1945年1月1日至八月革命参加革命的人。

-越南英雄母亲。

-接受伤口、復发性疾病治疗的荣军、伤病员和获享像荣军、伤病员获享的政策的对象。

-被感染落叶剂,劳动能力下降81%以上的参加抗战者。

-6岁以下儿童。

*第四组:连续5年以上参加医保,其年内支付诊疗费用的款项大于6个月基准薪(6个月基准薪等于1080万元)的人。

*第五组:在乡级单位参加医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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