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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歹徒組織他人非法入境入獄7年

〔本報消息〕西寧省人民法院昨(11)日在檳橋縣隆順鄉文化宮召開流動初審庭,並對犯下“組織給他人非法入境”罪名的阮功安(36歲,寓居檳橋縣隆順鄉)判處7年有期徒刑。此外,被告阮功安也因上述罪名還須繳納1000萬罰款。
被告人阮功安在法庭上答審判員問案。(圖源:越通社)
被告人阮功安在法庭上答審判員問案。(圖源:越通社)
根據西寧省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被告阮功安在沐牌國際口岸區域從事“摩的”工作。因經常運送乘客來往西南邊境,故阿安認識了一名叫亞踏的外國人。

在全國正集中遵照政府規定落實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期間,西寧省邊境的若干口岸正嚴禁他人入境以防控疫情。但亞踏仍組織給他人非法入境越南以收取酬勞,阿安已答應協助。

自今年5月15至20日期間,阿安與亞踏勾結,先後兩次運送4名外國男子從西南邊境非法入境越南來牟利。據西寧省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認為,阮功安的行徑十分危險,直接對出入境領域的國家行政管理治安工作造成危害,故須負起嚴厲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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