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3月12日,市场管理接到民众反映,存在燃油售价超过工商部公布价格的迹象。同日,7号市场管理队对位于宁平省宁江乡21B路线的领良投资发展与贸易股份公司所属1号加油站进行检查。
通过实地检查,职能力量确定该加油站出售燃油的价格高于现行规定的最高限价。
职能机关决定对该企业处以3500万元的罚款,并强制该企业必须向顾客退还因超出规定价格销售而产生的全部差额款项。
3月17日下午,工商部国内市场管理与发展局发布声明:宁平省市场管理分局所属7号市场管理队已对辖区内一家企业因以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销售燃油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前,3月12日,市场管理接到民众反映,存在燃油售价超过工商部公布价格的迹象。同日,7号市场管理队对位于宁平省宁江乡21B路线的领良投资发展与贸易股份公司所属1号加油站进行检查。
通过实地检查,职能力量确定该加油站出售燃油的价格高于现行规定的最高限价。
职能机关决定对该企业处以3500万元的罚款,并强制该企业必须向顾客退还因超出规定价格销售而产生的全部差额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