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師團阮秋桃律師回答:法律規定,離婚後,父母仍有對未成年孩子,已成年但失去民事行為能力或沒有勞動能力和沒有財產以養活自己的孩子照顧、養育的權利與責任。
父母對未成年孩子探視權只在法院頒佈對孩子探視權限制《決定》的情況下才受到限制。
父母對未成年孩子探視權只在法院頒佈對孩子探視權限制《決定》的情況下才受到限制。
你姐夫的對孩子探視權和每月對孩子交撫養費的義務是互相無關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儘管你的姐夫違反對孩子撫養義務,但對孩子的探視權仍得到確保。直接撫養孩子者和家庭各成員有權要求你姐夫履行撫養義務,但須尊重他的對孩子探視權。你的姐姐可以向法院提告,要求你姐夫履行撫養義務,但不能阻礙他和孩子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