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登檢局機械車輛檢定科長吳鴻系表示,從年初至今,該科共接到由職能機關寄來要求不進行登檢的逾1萬6000個場合,同比增5倍,包括被職能力量發出罰單或進行筆錄,但仍故意不繳交罰款場合。他告知,僅有5500輛車主執行繳交罰款的汽車獲繼續登檢。已繳交罰款的車子將獲在記錄違規的系統上除名。
河內陸路與鐵路交警科阮明翠少校稱,從年初至今,該單位通過視頻監控發現和處理3557輛違規汽車,並向登檢單位寄出通知,要求不檢定其中1189輛車。從監控視頻收集到的違規照片、罰單將獲交警根據違規者的登檢資訊寄出,要求車主前往職能單位繳交罰款。
阮少校認為,大部分不執行繳交罰款的場合是車輛可能已轉讓,未辦過名手續或沒進行過名手續,也不向有關單位申報。甚至是舊車主收到交警的罰單但不理會,新車主送車去登檢才發現。許多場合是車主故意不執行,等到再次申辦登檢手續被拒絕解決才願繳交罰款。
吳鴻系科長告知,今年前9個月被建議拒絕登檢的車輛數量已增加,原因是各單位同時向越南登檢局寄出不繳罰款的違規車輛名錄。可能是寄罰單到車主住址做法的效果不高,所以要透過與登檢單位配合徹底處理。
阮明翠少校表示,通常車子違反交規後,交警科會馬上通過郵局把違規內容與照片寄給車主,並要求其繳交罰款。約一個月後,若 車主不繳交,職能單位會把違規車輛的資訊寄到登檢局,要求不進行檢定。
越南登檢局代表指出,被要求不登檢的車輛數量大增,導致該局需要辦理許多額外產生的手續和 文件,甚至檢定工作的經費也增加。吳科長也告知,有些場合已繳交罰款但處罰單位沒及時通知撤銷禁令,導致車輛無法辦理登檢手續。因此,為免給車主造成不便,當其完成繳交罰款義務之後,各 有關單位必須立即知會越南登檢局,以解除對該車的登檢禁令。此外,應在全國範圍建設管理機動車的電子數據系統,以同步及提高管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