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舉行政府2016年11月18日頒行有關環保領域行政違規懲處的第155 號《議定》傳達會議上,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保活動檢查局副局長黃文韋已提出上述意見。
黃文韋副局長認為:第155號《議定》部署限制檢查企業,除了突擊檢查之外,國家管理機關每年只可以1次檢查企業執行環保規定的情況。
會上,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黃楊松博士透露:2012年《行政違規處理法》裡政府規定處罰環保領域的行政違規,並對違規行徑起到警誡作用。第155號《議定》比前有新規定內容,特別是規定各部委與各省、中央直轄市人委會配合檢查、監察、處罰環保領域行政違規的責任和機制,目的是避免在監察、檢查各單位的過程中發生重疊狀況。此外,處罰框架和罰款獲具體化,確保處罰過程的公平性。各力量的處罰權力獲劃定,確保合法、不重疊、清楚、具體化、符合各機關的職能及任務等。此前,若干行政違規行徑因沒有處罰制裁而無法處理,政府上前《議定》已具體化,再次肯定將是國家於過去期間管理環保的有效工具。
永福省資源與環境廳副監察長阮維仙表示:實際上,每年進行監察、檢查、處罰手藝村的產銷戶與農村飼養戶遇上不少困難。本市那些單位的活動,未來期間的大規模手藝村和飼養戶將成為環境污染的焦點。其實,各手藝村已出現環境污染焦點。
阮維仙副監察長指出:第155號《議定》也對環保領域中的檢查、監察、行政違規處罰活動中規定配合責任和機制,同時規定每年只有1個環保檢查或監察團進行檢查1個單位及1家企業,避免為難企業。
然而,阮維仙副監察長認為:第155號《議定》還未對以下行徑進行行政處罰:對於須環保計劃或屬於縣級人委會證實權力的環保提案進行監察環境的場合,卻不充分進行監察環境。目前,若那些企業的監察次數、參數和位置不足,將如何處理,特別是特徵參數?
河內市資源與環境廳的杜德成說:2015年,河內市國家環境管理機關進行監察、檢查1924個單位,行政處罰602個單位,罰款逾120億元。至2016年,該市國家環境管理機關也進行監察、檢查2391個單位,行政處罰578個單位,罰款逾102億元。
杜德成認為:在實施第155號《議定》的過程中,已遇上若干困難和羈絆,如為監察、檢查工作服務的人事和技術裝設備受限制,具體是:第155 號《議定》第20條第1款規定,只針對違反環保規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和排放行徑,卻沒有對在人行道、街道上排放廢水的行徑規定。上述《議定》規定若干有期限停止活動,須查封、評價、克服後撤銷查封等手續,但目前未有解決那些問題的具體指引。
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黃楊松博士稱,為了嚴密落實2012年《行政違規懲處法》,其中有處罰環保領域的行政違規,在實際開展相關工作時,政府的法律規定落 實指引《議定》須繼續確定正在遭遇的羈絆◆
黃文韋副局長認為:第155號《議定》部署限制檢查企業,除了突擊檢查之外,國家管理機關每年只可以1次檢查企業執行環保規定的情況。
會上,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黃楊松博士透露:2012年《行政違規處理法》裡政府規定處罰環保領域的行政違規,並對違規行徑起到警誡作用。第155號《議定》比前有新規定內容,特別是規定各部委與各省、中央直轄市人委會配合檢查、監察、處罰環保領域行政違規的責任和機制,目的是避免在監察、檢查各單位的過程中發生重疊狀況。此外,處罰框架和罰款獲具體化,確保處罰過程的公平性。各力量的處罰權力獲劃定,確保合法、不重疊、清楚、具體化、符合各機關的職能及任務等。此前,若干行政違規行徑因沒有處罰制裁而無法處理,政府上前《議定》已具體化,再次肯定將是國家於過去期間管理環保的有效工具。
永福省資源與環境廳副監察長阮維仙表示:實際上,每年進行監察、檢查、處罰手藝村的產銷戶與農村飼養戶遇上不少困難。本市那些單位的活動,未來期間的大規模手藝村和飼養戶將成為環境污染的焦點。其實,各手藝村已出現環境污染焦點。
阮維仙副監察長指出:第155號《議定》也對環保領域中的檢查、監察、行政違規處罰活動中規定配合責任和機制,同時規定每年只有1個環保檢查或監察團進行檢查1個單位及1家企業,避免為難企業。
然而,阮維仙副監察長認為:第155號《議定》還未對以下行徑進行行政處罰:對於須環保計劃或屬於縣級人委會證實權力的環保提案進行監察環境的場合,卻不充分進行監察環境。目前,若那些企業的監察次數、參數和位置不足,將如何處理,特別是特徵參數?
河內市資源與環境廳的杜德成說:2015年,河內市國家環境管理機關進行監察、檢查1924個單位,行政處罰602個單位,罰款逾120億元。至2016年,該市國家環境管理機關也進行監察、檢查2391個單位,行政處罰578個單位,罰款逾102億元。
杜德成認為:在實施第155號《議定》的過程中,已遇上若干困難和羈絆,如為監察、檢查工作服務的人事和技術裝設備受限制,具體是:第155 號《議定》第20條第1款規定,只針對違反環保規定的生活垃圾收集和排放行徑,卻沒有對在人行道、街道上排放廢水的行徑規定。上述《議定》規定若干有期限停止活動,須查封、評價、克服後撤銷查封等手續,但目前未有解決那些問題的具體指引。
資源與環境部所屬環境總局副總局長黃楊松博士稱,為了嚴密落實2012年《行政違規懲處法》,其中有處罰環保領域的行政違規,在實際開展相關工作時,政府的法律規定落 實指引《議定》須繼續確定正在遭遇的羈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