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人委会主席潘文迈在第6号提案实施过程中排除羁绊1年小结,加大对接分享数据力度为电子商务发展服务,提高税务管理效果的视像会议上建议取消公民在办理出生登记、常住登记和为6岁以下儿童办理医保卡的互联手续时附具合法居住证件的要求,因为这一要求在《居住法》中没有规定,即是不符合《居住法》。
同时,市人委会主席潘文迈也建议司法部为公民出生证使用特殊字符的场合或出生证于1975年之前签发,但国籍部分为空或没有证明证件(根据《越南国籍法》第十一条)的场合排除羁绊。
促进数据库同步
关于对于出生登记、常住登记、6岁以下儿童医保卡签发电子互联手续的线上互联公共服务处理工作,据旧邑郡第十四坊人委会主席阮世勇告知,线上公共服务是国家数字化转型面向的目标。这种行政手续线上处理工作仅提高国家行政改革效果,克服孩子已办理出生登记手续,但尚未办理常住登记或医保卡签发手续的情况,还有助民众省力、省钱、省时。
据阮世勇主席指出,在互联办理上述各项手续的初期,地方也遇上一些困难与羁绊。例如:当民众提交卷宗后,将坊人委会签发电子出生证转至坊公安派出所办理常住登记,但获处理的场合数量不多。大多数只能完成两个步骤:出生登记和医保卡签发。
对于一些场合,在办理常住登记手续时,公安机关在核实后,发现申报的地址是已出售的住房或已迁往异地,但申办者的常住地址仍在此地,或在地方有住房,但暂时居住在其他地方;因为所有者不正确,所以无法在该地址加入户口。他表示:“未来期间,为继续有效地实施电子互联公共服务,需要有关单位和地方的同步参与,以完善和丰富居民数据和行业数据,让民众不再需要在电子环境中输入申报、卷宗资讯。有关机关正继续建立、改建、完善线上互联软件,以便民众掌握、操作。当数据库完成后,民众在办理两个互联手续时将不需要证明其合法居住地。”
坊人委会与公安配合处理线上卷宗
据富润郡第十一坊人委会主席陈氏妙贤告知,现在,在办理出生证签发、常住登记、医保卡签发互联手续时,民众不需要提交证明合法居住的证件,因为坊人委会与坊公安将共享有关资讯,并灵活在线上交换卷宗,以配合处理。
富润郡某坊人委会领导认为,当民众使用 VneID 账户在线登记公共服务时,所有资讯都得到更新。届时,要求公民提交证明合法居住地的证件是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