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當上了計程車、旅遊車、汽車與客車後,幾乎所有的人對車上的安全帶都 “視若無睹”。正因為這種漠不關心的主觀意識,從而導致令人痛心的景象發生!具體如曾在嘉萊省發生一宗逾10人死亡、30多人受傷的悲慘車禍。根據職能機關的評估,如果乘客們當時都繫上了安全帶,那將會減少傷亡限度。
也據寓居發生車禍地方的一名居民表示:他當時在屋內突然聽到一聲巨響,接著便有物體 “飛”到其屋前墜下而發出令人難以忘卻的凄厲聲音。該居民連忙走出門外觀看,竟被嚇得目瞪口呆,原來是兩名被拋出車外的乘客,但已血肉模糊……。
交通警察局某領導指出:在四輪車上的安全帶僅是一個極微少的細節,價值不大。然而,在保護乘車者性命方面來看,此安全帶的重要性可列在首位。假使不幸發生碰撞時,將會使車子驟然停下,但由於司機與乘客在車內都是獨立的物體,所以會繼續向前移動。
如果沒有繫上安全帶,人體將向前衝撞,有可能會撞向車前的檔風玻璃以致 “飛”出車外,在移轉過程中將繼續與其他物體碰撞,而運行速度是與發生碰撞時的一樣。
儘管已發生因乘客不繫緊安全帶而造成令人痛心的嚴重傷亡事件,但大部分乘車者都覺得繫安全帶是一件麻煩且多餘的事。筆者日前乘坐某大車行的客車前往西區公幹,所有乘客都沒繫上安全帶,當看見筆者繫了安全帶,旁邊的乘客笑笑說: “繫安全帶上、下車很麻煩,而且也不舒服。”
筆者當時不便向該乘客解釋繫上安全帶後若發生意外時可減少人體傷亡程度的重要性(因為這是乘車時不應提及的 “禁忌”),所以只能回答一句:“是的,但繫上後覺得比較安全。”
根據2016年第46號議定,從2018年1月起,坐在汽車後(有裝備安全帶的位置)但不繫上安全帶者,將被罰款10萬至20萬元。法律雖這樣明文規定,但乘車者的意識仍是最要,因為執法機關是沒有足夠的人力來檢查在街上通行的所有車輛,所以僅能依靠個人的意識來主動繫上安全帶來防備被處罰,以及自我保護可能會發生意外時的安全性。
此外,對於川走各省的客車司機與隨車員,應有責任提示乘客為了一趟安全的行程而繫上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