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住宿申报规定按照扩大办理对象范围、多样化申报方式、大力应用数字技术的方向制定,从而为民众履行居住相关规定创造更多便利。
就此,公安部所属社会秩序行政管理警察局副局长吴如强大校表示,新规定集中明确了相关主体的住宿申报责任。
除了家庭户、住宿单位和诊治病单位之外,交通工具所有人或受委托管理交通工具的人员,在有人在交通工具上留宿过夜时,也有责任进行住宿申报。
若户主或家庭成员不在场,前来留宿者须按规定自行办理住宿申报手续。
申报内容包括姓名、出生日期、个人实名编号或护照号码、住宿原因、时间及地址等基本信息。
申报事宜必须在留宿开始当日晚上11时前完成。若留宿者于晚上11时后到达,则须在次日上午8时前完成申报。所申报的留宿时间不得超过30天。
吴如强大校表示,民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居住登记机关网站、国家公共服务网站、VNeID应用程式或住宿申报软件等多种方式办理住宿申报。因此,民众无需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手续。
吴如强大校指出,此次修订规定,旨在确保公民实际居住信息得到完整、准确更新,为居住管理、维护社会治安、防打罪犯、救援工作,以及制定社会民生政策提供服务。
吴如强大校强调:“总体而言,该规定不会给民众带来不便,因为手续简便、不收取费用、办理方式多样,且主要通过VNeID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