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决定是在对阮成南涉嫌“制作、储存、散布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物品”刑事案件进行扩大调查的过程中作出的。
3名被告人包括:阮翠恒(1976年出生,常住河内市河东坊,作家协会出版社社长)、陶伯团(1971年出生,常住河内市黄烈坊,作家协会出版社总编)、阮文安(1962年出生,常住河内市富上坊,作家协会出版社编辑部主任)。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3名被告人存在编辑、修改、出版并宣传名为《与清的故事——关于光芒的新叙述》的书籍的行为。据调查机关认定,该书内容具有歪曲革命历史、歪曲党和国家路线、主张的性质;侮辱胡志明主席、武元甲大将以及其他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
河内市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认定,3名被告人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117条规定的“制作、储存、散布或宣传旨在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信息、资料和物品罪”。上述起诉决定及逮捕拘留令已获河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
目前,河内市公安厅安全调查机关正继续对该案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