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机关已委托公安部刑事科学研究院对案件中缴获的全部疑似钻石的透明石材进行鉴定。结果确定,全部物证包括天然钻石和合成钻石。
调查过程确定,富润金银珠宝股份公司(PNJ)所属PNJ鉴定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PNJ-LAB)经理邓玉草,为牟取私利,与PNJ-LAB员工陈荐如宜勾结,与印度籍嫌疑人实施钻石走私行为。
钻石从中国香港走私进入越南后,邓玉草被确定已利用专业知识磨去刻在钻石上的GIA编号,重新刻制PNJ-LAB编号并颁发新鉴定证书后出售给客户以获利。
调查机关确定,邓玉草直接享有犯罪所得的全部款项。这些钻石出售给个人客户,未进入PNJ零售系统。
至今,清化省公安调查警察机关确定邓玉草和陈荐如宜已勾结实施上述钻石走私行为。
对于PNJ,调查机关已开展工作,收集并核查该企业的钻石进口卷宗。结果确定PNJ拥有完整的进口卷宗,进口和商品分销过程受到严格控制,符合卷宗信息并遵守法律规定。
目前清化省公安厅调查警察机关正继续扩大调查,排查相关嫌疑人和追缴走私钻石以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