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 Shaileshkumar Hareshbhai Prajapati(30岁,印度籍)就“走私”罪被追诉。被告人阮氏玲(54岁,寓居永隆省)就“走私”和“行贿”罪被追诉。其余两名被告人中,李氏玉娥(49岁,家住本市)就“介绍贿赂”罪被追诉,其亲妹李氏玉(47岁)就“诈骗侵吞财产”罪被追诉。
根据起诉书,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Shaileshkumar 在 Nsh & Co 公司(印度)高管 Shah Hemantkumar Sureshkumar 的指示下,多次将钻石从印度非法偷运至越南,并交给阮氏玲出售。2024年10月23日,Shaileshkumar 携带装有715颗钻石的行李箱入境越南,但未向海关申报。经机场检查,胡志明市公安厅经济警察力量联合机场口岸海关分局发现其违法行为,并将其当场抓获。
鉴定结果确定,该批物证包括503颗天然钻石和212颗合成钻石,总价值超过68亿元。调查机关确定,此前 Shaileshkumar 已4次成功将762颗钻石走私进入越南。然而,由于未能查扣物证,因此没有足够的依据来确定其价值,从而无法对这几次走私运输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起诉书还确定,在 Shaileshkumar 被捕后,阮氏玲已委托李氏玉娥想办法“疏通”,以帮助该被告人获得取保候审或早日回国。尽管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办理,但阿娥仍介绍了李氏玉碧。阿玲信以为真,向阿碧交了逾10亿元,委托其寻找有职务、有职权的人员干预案件。然而,阿碧被指控提供虚假信息,旨在侵吞这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