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第四郡公安科所属交通与秩序警察队已对39岁,籍贯达乐省,涉及“驾驶车尾多安装车灯的汽车”行为的范善全(化名)做行政违规录案;罚款从100万至200万元和吊销驾照1至3个月。此外,41岁,家住第七郡的车主阮宝成(化名)也被交警传召前来调查。
在交警机关,阮宝成告知,他最近给其友人范善全借车。在第四郡阮必成街上行驶时,此人误按打开了安装在车后面的LED灯,造成眩光,影响后面的路人。车主承诺将把违规安装的灯拆掉。
此前,在Facebook、TikTok社交网站上疯传一段近1分钟长的视频,记录了一辆编号29C-078.xx汽车在街上行驶时车尾闪烁着异常的灯光的景象。此行为已炫目视觉,令后面行驶的司机感到不适,导致多人必须减速慢行,因为担心可能酿成交通事故。
路人之恐惧
许多读者对司机、车主无缘无故地安装汽笛喇叭、超亮远光灯的司机、车主的情况表示不满。阮长读者愤怒说:“这行为不仅造成噪音与光线污染,严重影响到民众的健康、心理,而且还潜伏酿成交通事故的隐患。这真是民众在路上行驶时的恐惧。”
持有共同观点的春雄读者表示:“除了重罚和吊销驾驶之外,应考虑对违规安装汽笛喇叭与超亮远光灯的车辆扣留一段时间。”
黎光读者提出意见:“建议职能力量大力对此行为作出严惩。民众应该向交警举报及发送有关违反行为的视频,以作出非现场处罚。
需要职能机关的坚决行动
许多意见也希望法律提出更严厉的制裁措施,以起到警诫的作用。黄江读者坦言:“对于可能给路人造成危险场合,若罚款额只有上百万元,怎么能足以取缔此行为。”
黎天读者的意见是:“100万至200万的罚款额真的‘微不足道’,建议把罚款额上调5至10倍才足以起到警诫作用。”
祥武读者建议:“职能力量须加强巡逻并对违规场合作出严惩,不得让‘轻视法律’情况发生,甚至查处违规生产、经营汽笛喇叭与超亮远光灯的单位。与此同时,须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让民众了解无缘无故地安装汽笛喇叭与超亮远光灯的害处,从而提高执法意识。只有各职能机关的坚决行动,加上全社会的携手齐心,才有望彻底地解决上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