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捷這夥人,包括:阿捷、阿林、阿康和李文泰也在上述旅館租房。在此,阿捷、阿泰與農文強、林文舒開始聚賭。
至6月13日下午2時許,由於懷疑阿強和阿舒作弊,故阿林致電給陶武明攜帶銳器前往999號旅館,以便討回賭輸的款項,並強搶阿強、阿舒和阿欣的若干財產,價值逾8000萬元。阿林還不罷休,他繼續逼迫黃明欣要在欠條上簽名,欠款為6000萬元。離開旅館後,阿捷、阿林、阿康和阿明去吃夜宵,並把剛搶到的款項分賬。
至6月17日,黃明欣已向公安機關舉報。獲悉,被起訴、拘押的4人之中,李玉捷是北件省民事案執行局的合同司機,而阮德康是該局的文書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