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對黎明山(35歲,平順省公安廳拘留所原大校公安幹部)完成起訴卷宗。據此,阿善是正在平順省公安廳拘留所執行因犯下“蓄意傷人”罪而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的人。阿善每天負責清潔拘留所、給牢房犯人送飯菜和看守B區。
黎明山(左)站立著聽取執法警員宣讀逮捕令。(圖源:BPN)
利用該份工作,阿善於去年4月中,受若干犯人以高價拜託他把手機帶到牢房,方便犯人聯繫親人。阿善同意並要求每次撥電支付500萬至700萬元。
犯人的親人前後給黎明山親人匯款9100萬元,其中阿善的酬勞是1000萬元。此外,犯人的親人也另外給阿善匯款17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