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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部干部诈骗侵吞30亿元

6月25日,西宁省公安厅通报,该单位已对阮氏燕(45岁,寓住清化省胡王乡)与陈青志(56岁,家住胡志明市)作出案件、嫌犯起诉《决定》并实施暂拘令,以调查他们的诈骗、侵吞财产行为。

嫌疑人阮氏燕在调查机关。图:公安机关提供
嫌疑人阮氏燕在调查机关。图:公安机关提供

据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阮氏燕虽从事房地产与生猪买卖,但自2025年2月起,她开始塑造自己为“公安部业务局干部”的身份。

在与西宁省宁盛坊的L先生交往并建立感情关系后,阮氏燕常穿着人民公安制服到其家中,并多次炫耀自己与公安部门高层领导有关系。

为增加可信度,她还使用一个自称是公安部领导的Zalo账号与L先生交流,称阮氏燕有“特殊身份”,正在执行秘密任务。借此幌子,阮氏燕频繁以执行秘密任务为由向L先生借钱作为经费。

截至2025年5月,阮氏燕结识经营旅游车租赁服务的陈青志。从此,陈青志也开始冒充正在“公安部业务局”工作。

2025年10月初,一名受害人因轻信身份伪装,找到阮氏燕请求帮助与债主协商以延期或免除债务。阮氏燕答应并要求报酬30亿元,同时拉拢陈青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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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陈青志在调查机关。图:公安机关提供

随后,受害人将30亿元全额转给阮氏燕。然而长时间未见承诺结果,受害人多次追问,阮氏燕则不断找借口拖延。至2026年6月,怀疑遭诈骗,受害人遂报警。

调查机关确认,在侵吞的30亿元中,阮氏燕已转给陈青志2亿8000万元,其余部分用于个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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