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案,调查机关正在完善卷宗,以处理车主阮国荣(32岁)。阮国荣是雇佣武阮维安运输电池的人。
初步调查显示,5月1日下午,武阮维安驾驶一辆五座汽车,车内载有两名年龄分别为16岁和17岁的少年,以及多块已充满电的电池和蓄电池。这批货物属于阮国荣所有,正从秀义村运往安胜坊的仓库。
当天下午3时23分许,当车辆停在升田乡第90号Petrolimex加油站1号加油泵前准备加油时,武阮维安离开车辆,但未熄火。当加油站人员准备加油时,上述汽车后备箱突然发生爆炸并剧烈起火。
消防与救援队随后赶赴现场,在15分钟内扑灭了火灾。在现场,职能部门发现车内两人已死亡。汽车被烧得只剩下框架,一个加油泵也被完全焚毁。职能力量认定,车内运输的大量电池和蓄电池虽已充满电,但在运输过程中未保障安全,导致起火爆炸风险极高。
目前,岘港市公安厅正继续调查此案,以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此前,岘港市公安厅领导表示,武阮维安供述称,车辆突然起火,致其“极度惊慌”,因此不打开车门,也不告知车内有人以及时营救。公安机关正进一步核实该供述的真实性。